题 目:关于继续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中国人寿高照亮
为深入领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刻内涵,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2017年8月,由县政府出资为全县3268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了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每人保费114.4元,合计保费3738706.4元。保险期间内共有1235人受益,共计理赔金额215.5万元。
2017年该项保险实施时,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为32681人,也就是当年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数。根据扶贫办每月收集各乡镇实时动态数据整理,2018、2019年贫困户人数不断增加。在增加的这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当中,有很多慢性病患者,每年治疗慢性病需支付高昂门诊医药费用,有些患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高达5—8万元。但是增加的这部分贫困户由于不在保险合同名单中并且保险到期也就享受不到该项保险利益。这些困难群众多次来中国人寿咨询慢性病理赔事宜,而我公司本着不给政府添麻烦,多为政府解忧愁的态度,耐心为贫困户解释当中缘由。这一问题只要保险期间不断档,保单续签即可解决。
建议:
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替政府排忧解难,为全县早日脱贫尽点微薄之力,恳请政府继续为全县贫困户办理慢性病门诊补充保险。
建议保持原保险责任不变,适当降低保额或给付比例,减轻贫困户因慢性疾病医药费用带来的经济压力,使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